河南理工大学教务处

人气指数:75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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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教务处是河南理工大学为帮助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河南理工大学的教务管理工作,并对河南理工大学部门设置、规章制度、本科教学、办事职能等公开化;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理工大学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教学各环节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附录: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专业课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专业课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理工大学专业课教学管理实施办法为逐步下放教学管理权限,不断增加学院教学管理的自主权,加强学院对本科生的专业课程教学管理,不断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专业课教学管理的职责

1.教学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教学督导、教学检查等工作;负责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教材建设指导工作,本学院教学事故的处理、本学院学生的考试工作和学生考试违纪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2.系(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教学任务的安排、青年教师的培养、教师备课和教案质量的检查、作业批改情况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检查、课程考试方式和试卷质量的审核,加强课程建设、专业(学科)建设、教学大纲编制、教材选用与编写等工作,确保系(教研室)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

3.学院教学秘书、教学干事负责学院各项教学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制定全院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负责日常学籍管理以及学生选课管理、教师停调课管理、考试管理等教务管理工作。

二、教务处专业课教学管理的职责

1.为学院教务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为实现学院专业课的排课、教师的停调课、学生的选课、考试安排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务处将不断探索和完善教务管理系统的功能,以满足学院教学管理的需要。

2.对学院专业课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明确教学管理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学院专业课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要充分发挥系(教研室)在教学组织和管理、课程建设、专业(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书育人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其基础性地位,更好地发挥系(教研室)在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1.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各系(教研室)负责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应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合理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设置相应科学的课程体系,并积极开展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模式改革,以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编制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说明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由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规定的教学内容、体系、范围与教学要求等,并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格式规范”进行编写。

3.专业课教材选用。任课教师或课程组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国内外先进的、适应我校本科培养目标的教材,并应有配套的辅助教材和专业前沿的教学参考资料。4.对专业课的教学情况进行教学检查。专业课教学检查工作由学院负责实施。

教学检查应贯穿于课程教学管理的全过程,应侧重于教师教学基本能力的检查,教师备课和教案的检查,教学方法的检查,课堂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检查,以督促教师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切实提高教师进行具体教学实践的能力。

(1)备课和教案检查备好课是教好课的前提,各系(教研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课程的性质,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备课形式,如:集体备课、说课、单独备课等。备课是一项极其细致复杂的工作,钻研教材,是教师备好课的基础。教案即教师的课程授课提纲,通过检查教案可以对教师上课的准备情况进行了解。

(2)作业批改情况检查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检查,以便督促教师认真施教,督促学生认真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抽查学生上课到课率。通过抽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对学生出勤率偏低的课程,要从教师和学生两方面查找原因,通过和教师及学生座谈了解问题所在,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4)教师、学生座谈会。经常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处理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5).加强专业课教学督导专业课教学督导工作由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教学督导组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专业课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的督导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6).加强专业课教学研究工作系(教研室)要积极开展专业课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实现以教学改革研究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各系(教研室)要结合本专业教学实际,努力开展教学研讨、大纲研讨、教材研讨、教改研讨等教学研究工作,使系(教研室)形成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

(7).加强专业课的考试管理专业课考试主要由学院组织实施。院级主考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考试的安排,学院教学副院长协助院级主考做好本学院专业课考试管理工作,负责考试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教务处对学生考试违纪进行处理,负责督促检查学院试卷的印制、保管、发放及装订归档。学院应加强对专业课考试的巡视力度,促进良好考风,不断提高专业课教学质量。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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